PRIVACY POLICY
隐私政策
本简体中文译文仅为方便阅读而提供。如本译文与日文版存在任何不一致,以日文版为准。
株式会社筋トレMEMO(以下简称“本公司”)就本公司所提供服务中用户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制定本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
第1条(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指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所称的个人信息,即与在世个人有关的信息,包括通过其中所含的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联系方式及其他记载等可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以及身高、体重等仅凭该信息本身即可识别特定个人的身体信息数据(个人识别信息)。
用户是否提供个人信息由其自行决定。但如未填写本公司各项服务所需的信息,可能无法使用本公司的服务。
第2条(个人信息的收集方法)
本公司通过本公司运营和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本公司服务”),以正当方式获取客户的个人信息。客户如不同意按照本政策获取和处理个人信息,则不得使用本公司服务。客户使用本公司服务的,视为已同意本政策。
第3条(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
本公司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如下:
- 提供和运营本公司服务;
- 回答用户的咨询(包括进行本人身份确认);
- 发送关于用户正在使用的服务的新功能、更新信息、活动等,以及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的介绍邮件;
- 刊载于本公司编辑、发行或运营的网站、应用程序等各类媒体;
- 将使用本公司服务的用户的问卷回答刊载于本公司服务或本公司新闻稿;
- 为上述各项使用目的所需的各类调查、分析和营销;
- 实施问卷调查和监测调查(包括为了解效果而与受访者直接联系);
- 分析本公司获取的属性信息、行为履历等,以了解用户偏好以及用户与参与本公司服务的企业、学校、团体等之间彼此所求条件的匹配程度等;
- 向个人信息第三方提供条款规定的第三方提供;
- 就维护、重要通知等事项在必要时联系用户;
- 识别违反使用条款的用户或企图以不正当或不当目的使用服务的用户,并拒绝其使用;
- 允许用户查看、更改或删除自身的注册信息,并查看使用情况;
- 就付费服务向用户收取使用费;
- 与上述使用目的相附带的目的。
第4条(使用目的的变更)
本公司仅在有合理理由认为变更后的使用目的与变更前的使用目的具有关联时,方可变更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变更使用目的时,本公司将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式将变更后的目的通知用户,或在本网站上公布。
第5条(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除下列情形以及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形外,本公司不会在未事先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 为保护他人生命、身体或财产而确有必要,且难以征得本人同意时;
- 为改善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健全成长而特别必要,且难以征得本人同意时;
- 需要协助国家机关、地方公共团体或其受托人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事务,且征得本人同意可能妨碍该事务执行时;
- 事先告知或公布使用目的包括向第三方提供、将提供给第三方的数据项目、提供的手段或方法、应本人请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以及受理本人请求的方法,且本公司已向日本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备案时。
尽管有前款规定,因合并或其他事由进行业务承继而提供个人信息,或与特定主体共同使用个人信息,且事先已将必要事项通知本人或置于本人可轻易知悉的状态时,该信息的接收方不视为第三方。
第6条(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业务)
本公司可能将个人信息处理业务的全部或一部委托给外部机构。此时,本公司将对该受托方进行必要且适当的监督。
第7条(个人信息的披露)
当本人请求披露个人信息时,本公司将毫不迟延地向本人披露。但如披露可能损害本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财产或其他权利利益,可能对本公司业务的正当实施造成严重妨碍,或者会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本公司可不披露全部或一部信息,并在决定不披露时毫不迟延地通知本人。每件个人信息披露请求将收取10,000日元手续费。
尽管有前款规定,履历信息和特性信息等不属于个人信息的信息,原则上不予披露。为防止冒名等不当请求,本公司将通过要求请求人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等合理方式进行本人身份确认。
第8条(个人信息的更正和删除)
用户如认为本公司持有的其个人信息有误,可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手续,请求本公司更正、补充或删除个人信息。本公司收到用户的上述请求并判断有必要响应时,将毫不迟延地更正等该个人信息。
第9条(停止使用个人信息等)
当本人以个人信息的处理超出使用目的范围,或该信息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为由,请求停止使用或删除时,本公司将毫不迟延地进行必要的调查。本公司根据调查结果判断有必要响应该请求时,将毫不迟延地停止使用等该个人信息。
第10条(匿名加工信息的制作和提供)
本公司利用所提供的信息制作匿名加工信息或将其提供给第三方时,将依据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进行使其无法复原的加工,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并公布必要事项。
第11条(隐私政策的变更)
除法律法规或本政策另有规定的事项外,本公司可不通知用户而变更本政策的内容。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变更后的隐私政策自刊载于本网站时起生效。
第12条(咨询窗口)
如对本政策有任何咨询,请通过以下窗口联系。
- 地址
- 〒150-0002 日本东京都涩谷区涩谷2-19-15 Miyamasuzaka Building 609
- 公司名称
- 株式会社筋トレMEMO
- 代表董事
- 吉宮一騎
- 电子邮箱
- contact@kintorememo.jp
完